謝志宏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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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名:
The Rev CHIAH Chi-wang 
按立/轉職年份:
2012 
總議會調派及選委之職務:
救主堂主任牧師  
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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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0日 
真心為主活 
聖靈降臨後第20主日 
第44期 

為什麼要談論真心為主活?什麼才是真心為主活?

我們對於有些人只說不做,或言過其實的,我們會懷疑他們內心的誠意。甚至我們的俗語也說:「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成為基督徒一段日子,我們也有一套專用的信仰詞彙,就如敬虔、委身、奉獻、信心、節制、公義等等,但事實上我們是否真心渴望活出這些信仰呢?

主耶穌教導門徒時,他也強調要謹守遵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吩咐,但不要學他們的能說不能行,或者誇張炫耀地做出來。(馬太福音23:1-12)的確,說出信仰的內容來,是重要的,因為這是整理思想的過程,但如果只有知識而沒有行為,或者只有行為,但沒有誠心實意,就出現問題了。

在約書亞記3:7-17,耶和華上帝吩咐約書亞帶以色列人過約旦河,要好似昔日摩西過紅海一樣,並由抬約櫃的祭司先行。如果我們是曾與摩西過紅海的以色列人,我們可能懷疑以前能成就的事,今日是否也可以發生呢?如果我們是在曠野出生的以色列人,我們也會懷疑曾聽過的神蹟,今日是否會再次出現嗎?……然後,他們選擇相信,於是他們踏進了約旦河,而神蹟就是在信心與行動中呈現出來。這才是真正的信心!

弟兄姊妹,如果我們口裡說信主,我們也要有相應的行為,才是真心為主活。當我們說相信上帝的供應,我們可否在主日或休息日放下平日的工作,守時參加主日崇拜及團契聚會呢?當我們說相信上帝的供應,我們能否實踐十一奉獻呢?這是真心為主活的標誌。今日,我們需要真心為主活的心志和表現,就好像昔日踏進約旦河的信心一樣。


2010年07月25日 
遵行主旨意 
聖靈降臨後第9主日 
第30期 

基督徒要遵行主旨意,看來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正如歌羅西書2:6「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然後在主耶穌內建立根基,建立信心,而感謝的心也隨之增加。究竟今日我們遵行上帝的旨意,有什麼是要注意的呢?

1. 遵行中,要謹慎(西2:8)-當我們遵從上帝的教導而行,常會遇到很多不同的意見,而我們卻要小心聆聽分辨,以免在遵行上有偏差,甚至失去了本來的目標。看來是條條大道通羅馬,看似許多方法都可達到同一個目標,而每一個選擇都在反映一些我們的價值判斷,然而這是些價值是否合乎上帝的旨意呢?

2. 遵行中,感豐富(西2:9-15)-在遵從上帝的教導而行,我們很容易會問:這樣做會收到什麼果效,又或者問:遵行了,又如何?今日,我們要確定的是:我所得著的生命已在基督裡復活過來,是被赦免了,我應有新生的樣式;今日,我們知道在這世界,人要遵行主道,可能會感到「蝕底」,然而我們更要知道在主內豐富,已補足了一切缺欠。以極端的例子來說,就好似在一些國家,有些人會因著信仰而爭取平等自由,但他們會面對被捕下監,然而因為履行了基督徒的本份,經歷到一份出人意表的平安,這就是豐富了。

3. 遵行中,要堅持(西2:16-19)-在遵從上帝的教導而行,我們要不斷地持定我的元首就是上帝自己,不是以世俗及己慾為根據,唯有這樣我們才可以長進。所以,我們活在世俗與自己的罪中,我們仍需竭力堅持,才可以走在當行的路上。

在世界上,要依從上帝,遵他命而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謹慎分辨,要明白真正的豐富所在,並要堅定持守,因為我們是在世俗與自我的試誘中遵行主的旨意。


2009年08月2日 
不喜歡不義 
聖靈降臨後第九主日 
第31期 

在一個道德界線模糊的世代,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義與不義已經漸漸變得眾說紛紜,各執一詞。紅灣半島事件、世紀爭產案、賣淫少女肢解案、港人在內地吸毒事件、年青模特兒書展簽名會及雷曼事件等,無論在坊間輿論、法庭或議會中,都總是各有論點,充滿似是而非的道理。

感恩的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多了一個支點,就是上帝如何看這些事情。撒母耳記下11:26至12:13節,拿單警戒大衛的事件,就為我們提供一個參考:

第一,大衛強奪人妻,甚至謀殺了她的丈夫,這都是耶和華所不悅的事。今日,我們或者可以為大衛抗辯說,他與拔示巴都是成年人,而大衛願意為事件負責,也看不到任何強迫成份。然而,耶和華上帝不是單看結果,而是看整件事。事實上,大衛也不能為他謀殺的人作出任何承擔補償,因為生命是來自上帝。

第二,縱使耶和華上帝不悅,但祂沒有親自與大衛對質及宣判,而是透過人來進行。公義需要勇氣和付出代價,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拿單的勇氣與大衛對質。今日,我們蒙召做基督徒,如果要「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我們就要為週圍不公義的事情發聲,不應視而不見,更不應見而不行。

第三,拿單對大衛的宣告,不只是淫亂和謀殺,而是上帝賜他豐足的一切,甚至上帝可以加倍地賜給他,但他為滿足個人的慾念,仍奪人妻和謀殺自己的部下,大衛或者以為無人知道,也無人追究,這都被視為「藐視耶和華的命令」(12:8)。所以,他最後也招至上帝的審判。

今日我們需要反省,我們有沒有為自己的所有而知足感恩,謹慎自己有沒有因一時之快而去行不義的事,並以為沒有人知,也沒有人問,便沒有問題。我們面對這世界,也需要如拿單般抗拒不義的事,為這世界帶來公義的行動和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