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中一個最早的記憶就是跟父母到餐館午餐。我們坐在桌子前,侍應生把菜單遞給我們。過了一陣子,我們站起來,離開了餐館,這令我感到驚訝。我問母親為甚麼我們還沒有吃東西就離開,她指向一道告示。那時我還未識字,但當我們離開時,她給我說明那告示是甚麼意思:「這裡不招待黑人」。父親說:「這是不對的。」他告訴我,我們不會在一間不招待所有人的餐館用餐。<br><br>
種族隔離如今在我的國家是不合法的,然而,這不代表種族主義已經消失。這都是另一形式的歧視。每當我們偏袒待人,無論是因為衣著、收入、國籍、種族或其他原因,我們就在歧視。按上述的經文說,這是罪。<br><br>
我們是基督徒,上帝吩咐我們要愛鄰居。可是,有時候我們只視那些與我們差不多的人為鄰居,就如父親所言:「這是不對的。」保羅提醒加拉太人:「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8)。我們在上帝眼裡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