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領養孩子的申請被批准那一天,法官的辦公室坐滿了我們的家人和朋友。當法官讀出法律上的、具約束力的法令時,我們漂亮的女兒全神傾聽。法官在文件上簽字和蓋章,宣佈領養手續完成時,我們三歲的女兒叫著說:「這是正式的了!」掌聲充滿了整個房間。三個月後,我們收到一張新的出生證明書,上面寫著丈夫和我是父母,這是合法的、有約束力的,就好像我們真的是她的親生父母那樣。<br><br>
自從我們看見女兒那一刻起就愛她,但除非我們辦妥領養手續,否則她就不算是我們合法的女兒。同樣,上帝在我們生下來之前就已經愛我們,為我們預備道路,藉著耶穌我們成為被收納的兒女。<br><br>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成了」的那一刻,我們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這事就變為有可能。現在,凡接受基督拯救的愛、願意跟從祂的人都被收納,在一切事上都是上帝的兒女。我們都透過被收納,在基督裡成為弟兄姊妹,領受上帝所賜的愛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