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的外孫女嘉莉蹦跳著走進來時,我已經準備好就寢了。她去探望祖母,在湖邊玩了一天,現在才回來。她跳到我的膝上,我們互相擁抱和親吻,然後她安靜下來,蜷縮在我臂彎中。我抱著她,想著自己多麼愛她。女兒看見這一切,說:「媽,她髒得很呢!為甚麼讓她坐在你膝上?你沒有嗅到她的臭味嗎?」我必須承認,她小小的身軀散發出污穢、小狗、魚、食物、湖水和汗水的氣味。可是,不知怎地我卻不介意。她不需要乾淨我才會愛她,她不需要完美我才會愛她。事實上,她不能做任何事令我愛她多一點或少一點。我可以為她做任何事,在那一刻我所感受到的愛是滿溢的。<br><br>
我抱著她時,「髒得很」這個詞令我想起以賽亞書六十四章六節:「我們都如不潔淨的人,所行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當我細想這節經文,上帝讓我有新的理解。我對外孫女那無條件的愛就像天父對我那份無條件的愛。我就像嘉莉,帶著不完全來到上帝跟前;我也像嘉莉,我找到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