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摩西問上帝叫甚麼名字,耶和華這樣回答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想到當別人問我是誰時,我是怎樣回應。我會說出自己的名字,或者說我是藝術家或作家,但若我並不是自己所描述的人,那麼這些標籤都是沒有意義的。若我沒有真正教導或傳授知識,那麼我說自己是老師也是毫無意義的。
同樣,若我在行為上沒有學效基督,或向鄰居顯出愛,那麼說自己是基督徒也是毫無意義的。在今天的經文裡,祭司和利未人都是服侍上帝的人,但那被視為受排斥的、膜拜偶像的撒馬利亞人,卻比祭司和利未人向那受傷的陌生人顯出更多的憐憫。因此,那撒馬利亞人顯示出,他並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樣,他真的向完全陌生的人——他的鄰居——顯示出憐憫與愛。耶穌給律法師的答案讓我們明白到,我們的銜頭和標籤都是無關緊要的,最重要的並不是我們說自己是誰——利未人、祭司、撒馬利亞人、朋友、母親或作家,真正重要的是我們顯出自己真正的身分——上帝的兒女,照著造我們的主的形像不斷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