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部掌上電腦,以方便開啟電郵。然而,不多久我就發現,這部電腦還有很多應用程式。我很快就仔細發掘不同的功能,從中得到很多樂趣。<br><br>
在許多方面,我對聖經的態度也很相似。父母親給我第一本聖經。我小時候在主日學裏,老師會讀出一段經文,我們就翻查它。有時候我們要背誦一節經文,我要在家裏翻查聖經。隨着年月過去,我開始自行閱讀一部分聖經,我感到更有興趣,時候到了,我就決志信主。<br><br>
這只是開始。我愈讀聖經,就愈想再多讀。之後,我擔任主日學老師和查經班組長,跟別人分享我對經文的認識。雖然我不再教授聖經,但仍自己讀經或參與查經班。我還會從聖經裏尋求指引,常常在消閒時讀它。我愈發掘上帝的話,從中所得的樂趣就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