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霍德十五歲,住在肯塔基州肯特素爾非常偏遠的地區。他患了外腦腫瘤,這腫瘤將他的頭皮分開,部分腫瘤還延伸至他的右眼,令他失去視力。我是他的教師,我們的學校只有一個房間。<br><br>
他父親約翰每月一次長途跋涉到普勒斯頓,購買布霍德賴以存活的藥物。約翰在半夜就要起牀,走下陡峭的小溪,沿着佈滿沙塵的道路一直走,直至到達高速公路,然後乘搭長途公車。這樣來回一趟就要花一整天時間。<br><br>
當學期結束,我想起我那一九六二年出廠的哈德遜汽車。我曾想像這車子陪我一起進入暮年,直到我想起布霍德。那一刻我知道要怎麼做。我把車子的鑰匙交給他父親,說:「我把這車送給你,你駕車給布霍德買藥吧。」<br><br>
路加福音提醒我們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主。不管是汽車、放在乞丐前面的零錢、放在奉獻袋內的愛心奉獻,我們都有一些東西是能夠與人分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