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在背後議論別人或說人壞話是罪,可是,我仍然常常不能自制地這樣做,甚至諉過於人。「要是那位同事不是這樣令人煩厭,我就不會向別人抱怨她了。若鄰居能在狗兒吠叫的時候就把牠帶進屋裡去,我就不會向其他鄰居講說她那不為人設想的行為。」事實是我選擇了說人壞話,因為這樣做比愛別人和對別人有恩慈更為容易。<br><br>
提多書三章二節告訴我們:「不要毀謗……對眾人總要顯出溫柔。」當然,仁慈、為別人著想又容易相處的鄰居,我們很容易就能愛他們。然而,在我們生命中難以去愛的人,往往就是最需要愛的人。或許我那令人煩厭的同事正經歷難處,或許那狗兒在吠叫的鄰居因為經濟困難正在做兼職。上帝吩咐我們要去愛而非審斷。感謝上帝,祂知道我們是不完美的,要是我們沒有帶著愛心說話,祂會赦免我們。我們所能做的,就是不斷嘗試和不住禱告,祈求力量能帶著愛心與人說話,也以愛心去談論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