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代中期,我只有十多歲,跟一些男士一起為即將來臨的感恩節運送火雞。我們辛勤地把火雞裝進籠子裏,再把牠們放在貨車上。之後我們暫時放下工作,到鎮上吃午餐。我們圍坐在一張大桌子旁,可是,餐廳的老闆走過來說:「我不能招待跟你們一起的這個黑人,他要到後堂去進食。」我問:「為甚麼?萊菲爾一整個早上都跟我們一起工作。」那老闆回答說:「他就是不能在餐廳裏進食。」我們問那老闆可否所有人都跟萊菲爾一同在餐廳後堂進食,他說可以,於是我們全都進到後堂吃飯。<br>
那次經歷令我難過,讓我一生銘記。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廿八節說,我們在基督裏都成為一了。不管我們的膚色是黑、白或兩者之間的許多顏色,我們都是上帝創造的。既然我們知道這一點,並謹記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二章卅七至卅九節的吩咐,那麼,我們豈不應該放下自己的成見,以愛和尊重去彼此對待嗎?畢竟我們都是上帝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