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我受育於一對充滿愛的基督徒雙親,我還是在十六歲那年開始酗酒。過不了多久,更添上毒癮,如此渾渾噩噩地過了二十六年。後來我收到法庭傳令,要我參加康復聚會,我終於清醒了。在一次聚會期間,我開始閱讀聖經,讓上帝藉著聖經向我說話。<br><br>
一天,我讀到那個只有一千兩銀子的僕人的比喻,他沒有利用這筆資金進行任何投資,因此主人大為不悅。我知道那時是我開始使用上帝賜予我的「才幹」──我的漂亮嗓子──的時機。如今已經過去二十多年了,我一直定期在教會和護養院裏唱頌聖詩。每次唱詩,上帝都再次賜福予我。歌唱給我帶來的喜樂,遠遠超過酒精或藥物所能製造的快感。<br><br>
過去兩年,雖然我一直抱恙在身,但卻仍能歌唱,這讓我始終持守著對美好明天的盼望。上帝把我從沉溺的自我中拯救出來,還幫助我使用自己的才幹事奉祂。對於那些唱頌上帝之名的機會,我實在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