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事情。生活在香港,更有不少雜誌和電視節目,跟我們講飲講食。然而,在聖經的教訓和主耶穌的行動中,「食」不單止為了充饑飽肚,享受人生。原來「食」也具有建立友誼、促進和睦、分享信仰和實踐憐憫的深層意義(書9:13-15、賽58:10-11、可2:15-16),但信徒卻往往疏忽或遺忘這些重要價值。
如今天在約翰福音的經課中,主耶穌與門徒刻意行經被猶太人藐視的撒瑪利亞地區,當門徒進城買食物時,主又對一個不道德的婦人求水喝,並對她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直湧到永生。」後來,這個婦人就信了主,得著新生。當門徒買了食物回來,耶穌卻歡喜地說了句:「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約4:34)當然,這裏主耶穌所指的「食物」不是飽肚的東西,而是在上帝眼中,每一位跟從祂的信徒,在人群中間實踐祂所託付的使命。
本會一向教導實踐敬虔和憐憫,宣講和服務是不可分割的使命。以神愛堂和神愛關懷中心為例,透過進入社區的服務,的確實踐了「有米派、有飯食、有糧出(靈糧)」,以「行動分享基督愛;以生命見證上帝恩」的教訓。從參與服務的義工的體會中,我們知道接受中心和禮拜堂服務的人,他們不單需要填飽肚子的東西;也需要聆聽、關懷、愛護和接納,藉著共吃、共喝的機會,往往較能達致生命交流和分享,也能建立更深入的接觸。有位神愛關懷中心會員就曾對我說:「我最喜歡來到你們中間,是因為有人同我傾偈,甚至跟我們一起飲茶食飯。」
真的,對一個領取綜援的公公、婆婆或家貧的學生來說,經常跟他們一起「食平?」、「講心事」的人實在不多,特別在政府現時的資助政策下,機構需要用較多的時間「追數」和「達標」。所以,可以跟他們共席的人,更叫他們體會何謂「生命」比「飲食」重要的道理。你又是否願意有更多與貧苦大眾共席的行動呢?
每一個基督徒都有事奉主的責任。不論投身教會或進入世界,也可以在生活中為主作工。然而,不是每一個信徒都願意按照主的心意服侍主,他們有自己的喜好,又有自己的擔憂,就是受洗多年,其屬靈的生命仍可原地踏步,活像是屬靈的小嬰孩,未能得著生命的更新和成長。他們信主的年日越長,便越成為教會的「負資產」。
相反,有些初信主的,生命的焦點改變了,價值觀不同了。生活像使徒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 他們整個生命以耶穌基督為中心,而不是單憑自己的喜好,或勉強被逼下才投入事奉,卻甘心樂意委身事主。
有一位自問壞事做盡的人,很想藉信耶穌洗滌心靈,有人邀請他信主,他心裏非常掙扎,怕自己做不成好信徒,後來終於給自己一個機會,認真決志。信主過後,他經歷了神給他力量去改變自己。首先,神給他拿去吸煙的習慣,以往飯後一支煙,怎知信主後吸幾啖便感到作嘔,真的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另有一位弟兄,信主一年,剛受洗幾個月。未信主前認為很多事是理所當然,又不愛應酬社交。但信主後明白天父厚愛,藉主耶穌擔當自己和世人的罪,於是清醒過來,認罪悔改,更為著未信主的親人和朋友的得救而焦急 ; 他不單帶領了自己父母信主,連教友未信主的家人也同樣關心,結果,被人冠了個別號「煩過梵蒂岡」。但感謝主,取笑他的人,現在也跟他一起崇拜主呢?
聖經說︰「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故此,事奉主不再是一項個人選擇,也不是才幹與時間的問題,而是神給信徒屬靈生命成長的基本要素,而每一個甘心事奉的信徒,都有神所賜的力量和機會,只要我們肯投入和把握,他個人的生命和教會必同得益處。(林前12︰7) 所以,當下次受聖靈感動或教會找你事奉時,請你不要太快「托手 」,不然,你的生命和教會都得不著益處。
主耶穌的愛和作為,有多麼奇妙,甚至使我們驚歎呢!
照《聖經》所說,主耶穌本是上帝獨一的兒子,擁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身份崇高、地位尊貴、完美富足;配受萬族萬民的敬拜。然而祂卻在馬棚出生,被暴君追殺,流落異鄉,又為謀生而當起木匠。出來傳道時,無權無勢,連枕頭的地方也沒有,後來以犯人的身份,無辜被處死在十字架上,這些已超乎我們的想像。
在二千年多的歷史裏,祂的愛無所不及,祂使用一代又一代的無名小子,向世界各地傳播上帝的大愛,甚至甘願犧牲性命來見證所信的是千真萬確的真理,而葬身在中華大地的先賢先聖,更難以計算。雖然,自英國人馬禮遜來華宣教只是剛好二百年,但這福音帶給中國人的愛和祝福,已超乎我們的預料。還有叫我們難明的,祂吩咐跟隨者到飢餓的人中、衣衫襤褸的人中、垂死病危和違法被囚的罪犯中,與祂相遇,因為祂說作在這些被遺棄者的身上,就等如作在祂自己身上(太二十五:36-40)。今天,照我們所見,那些至死忠心的跟隨者正遵行著這些教訓,並像主耶穌一樣一次又一次的寬恕拒絕他們的人。
朋友們!生命雖然短促,上帝卻深深愛你,又應許賜給信祂的人得享永恒的生命(約三:16),又說:「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弗一:4)主啊!為甚麼要這樣愛惜我們呢?我們在教會裏,在世界上都像無關重要的,所謂「多我一個唔多,少我一個唔少」,而且我們有時只愛自己而不願愛……
世人啊!當你們還作罪人的時候,我已為你們死,我的愛就在此向你們顯明了。(羅五:6-8)你還不明白這奇妙的愛嗎?你可願意加入眾信徒的行列,來同證這奇妙的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