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敏玲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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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名:
The Rev TO Man-Ling 
按立/轉職年份:
2020 
總議會調派及選委之職務:
安素堂主任牧師、信徒培訓部部長 
電郵:
鼓勵信徒之語句:
「親愛的,至於你們,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藉著聖靈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進入永生。」(猶一20-21) 
喜愛之金句:
「我就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十五5)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十14)
「要擴張你帳幕之地,伸展你居所的幔子,不要縮回;要放長你的繩子,堅固你的橛子。因為你要向左向右開展,你的後裔必得列國為業,又使荒廢的城鎮有人居住。」(賽五十四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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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8日 
向世界展現美麗 
婦女主日  
第10期 

美麗是女性一生追求的事業,因為女性願意付上金錢、時間、心機等代價令自己看來「更美麗」,但不少女性亦因此感到壓力,甚至焦慮,認為要達到特定的美麗標準,才能得到幸福。這情況引起婦女團體的關注,並不時呼籲女性要從這種由世界壟斷的審美標準覺醒和反抗。著名作家龍應台在觀照台灣社會近三十年來(1985 – 2016)在性別觀念之進退後,她表達「美麗的權利是有意識地爭取來的」。
「美麗是權利嗎?」這問題看似荒謬,但當對美麗標準的評定主要來自商業世界、傳媒或男性的眼光時,人便不能自由表達對美麗的欣賞和肯定。2015年有一個調查,是隨着一個名為「選擇美麗」的推廣運動而進行的,當中訪問了來自20個國家6,400名年齡介乎18至64歲的女士,結果有70%的受訪者表達,是從別人的眼光及評價判斷自己是否美麗,並且只有4%受訪者覺得自己美麗。美國堪薩斯城國際禱告中心(IHOP-KC)的負責人畢邁可牧師,在他的著作《人心中的七種渴慕》中提及美麗是上帝給人的恩賜,上帝以不同的方式在我們裏面,讓我們在這世界上彰顯他的榮美。追求美麗是人(包括女性和男性)普遍內心的渴慕,使人能藉此探知上帝的性情。然而,因着罪的影響,人在追求美麗的過程中被扭曲、甚至物化,因而失落了美麗的權利。
雖然我們從聖經知道耶穌嘗試以言行努力突破人與人之間原有的藩籬,包括社會階級、性別差異、種族歧視等,但教會在傳統父權思想和希臘二元文化的影響下,較多傾向強調女性賢德和靈性培育的重要性,從而貶抑對美麗的欣賞。直至十九世紀婦女運動開始,才加速了「女性神學」的發展,使更多人從女性神學的角度,對既有神學領域中的各門學問,作嚴謹、系統性的批判,並着力在神學釋經等過程中,把啟示的原意從當時社會文化和父權主義中區分出來。這不是為了用女人的角色來「替代」男人的角色,而是重新去了解聖經,以真正肯定女人和男人的價值,並相互之間的關係。
在今天婦女主日的崇拜中,讓我們再次肯定在上帝的眼中,人人都擁有同等的價值並與生俱來的尊嚴。誠如在《聯合衞理公會社會原則及信條》中呼籲,「所有女性和男性要分享權力和控制權,學習白白的施與受,自己要完整,並尊重別人的完整性」, 讓我們拒絕將人「物化」,使我們能在主的恩典中享受美麗的權利,向世界展現美麗。


2019年04月28日 
使基督活在我們當中 
基層主日 
第17期 

會祖衛斯理約翰認為,服事貧窮人是每位循道友生活的一部分;每週探訪貧窮人,更是他的工作常規。對於會祖來說,他不是坐着等貧窮人來提出需要才作出回應服事,相反,他主動「將貧窮人找出來」,並了解他們實在的需要。雖然貧窮人被當時社會視為「市井無賴」、社會的消費者和犧牲者,但會祖卻致力將他們納入循道友的社群中,並恢復和肯定他們本身的自我價值。會祖對貧窮人的關愛是出於愛主愛鄰舍的心懷和實踐,是實在和整全的。他沒有利用關懷窮苦來傳福音或發展事工,也沒有只關心靈性而無視貧窮帶給人身體和生活的痛苦和掙扎。

耶穌基督行善的榜樣和聖經的教導,是會祖服事貧窮人的基礎和方向。過去三百多年,「扶貧關社一直是世界各地的循道衛理社體的重要標誌之一」。 時至今日,本會仍承傳這「全人關懷」的精神來關懷貧窮和服事鄰舍。

香港經濟發展迅速,整體生活環境和質素似有所改善和提升。然而,不是所有人能共同分享這成果,根據《2017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香港的貧窮率為20.1%,基層人士為了應付持續上升的基本生活開支,往往「埋首」於不同的地方謀生;而社會為了保持良好形象,也會把他們「隱藏」(例如在社區環境設計上,將基層人士搬離某些地區)。在這些被動和主動因素影響下,若非我們去尋找和認識他們,我們是不會知道他們的存在,更遑論說要去關心、服事他們。

借用潘霍華《獄中書簡》對教會的挑戰︰「惟有在教會為他人而存在時,才顯出她真正的本色……教會必須參與人類共同生活所擔負的任務,不是去統治,而是去協助和服務。教會必須讓各階層的人知道,與基督同活就是為他人而活。」 我們身處的社會,就是有不少的貧窮人在當中。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46節提醒我們,當盡力幫助飢餓的、赤身露體的、患病的、在監裏的……。或許我們會質疑社會對「貧窮」的定義,但總不能輕言貧窮人不在我們當中。在基層主日,讓我們肯定貧窮人在我們當中,我們要設法子去尋找、認識和關心他們,使基督活在我們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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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威達著,《思主所思,行主所行》,(香港︰德慧文化,2017),239。
潘霍華著,《獄中書簡》,(香港︰文藝,2005),233。


2018年04月15日 
活出見證 
復活期第3主日 
第15期 

使徒行傳記載着初期教會的門徒,隨着聖靈的引導,將福音由耶路撒冷傳到不同的地區。當中所描述的門徒,也給人一個印象︰滿有能力——在所到之處,施行神蹟、宣講主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就如在第三章所形容的彼得,在聖殿外醫好一個生來瘸腿的人,並向一群因此感到驚訝的百姓見證主耶穌的復活。
然而,這彼得,就是曾經在主耶穌被捉拿控告的時候,在大祭司院子外不承認耶穌的同一位門徒。是甚麼讓一位在大祭司院外,面對使女詢問要隱瞞自己是與耶穌一起的人,卻能站在聖殿門口,面對眾百姓宣告自己是復活耶穌的見證人?彼得清楚知道,這不是憑自己的能力和敬虔,他所信靠的,乃是復活主所應許賜給門徒的聖靈。聖靈在彼得身上所彰顯的,是見證的能力︰就是說真話的勇氣、以及真誠活出所信的能力。這能力使他能勇敢地說出所看見、所認識、並所相信的耶穌,是一位被百姓棄絕、甚至殺害,卻是上帝所榮耀的僕人、是聖潔公義者、是生命創始者,這就是他真實的見證。
我們能否真實地說出和活出我們所看見、所認識的耶穌呢? 在一個中學生的團契聚會中,我問他們︰「耶穌是誰?」 他們輪流說出了三十多個耶穌的身分,包括︰上帝兒子、老師、牧者、與窮人一起的、行神蹟的、醫治者等等,這些答案多數是來自他們從小到大對聖經的認識,或是來自聽到別人的見證。是的,或許我們知道關於耶穌的事很多,但我們有沒有容讓聖靈幫助我們,作這些事的見證? 一位英國作家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曾說:「人類所做最偉大的事,是把所看見的,平實地告知世人。」這看來是容易而正常不過的事,在利益、文化、榮辱的影響下,已逐漸變得偉大而令人驚訝。試想想,今天還有多少人能真實表達與掌權者不同意見的?
「作真實的見證」不只是對個別信徒的挑戰,也是對整個信仰群體的提醒。德國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面對獨裁者殘暴專政時,作出了信仰的反省︰「我們在醜惡的事蹟面前是沉默的證人,我們飽經世故,我們是裝腔作勢的高手,我們懂得如何含意模糊的講說話。由於過往的經驗,我們變得對人猜疑,並且隱瞞真相,對事情有所保留。由於這些難以承受的衝突,我們變得懦弱,甚至玩世不恭。我們還有用嗎?」
昔日的彼得和眾門徒,靠着聖靈的能力,無論在信徒群體之中、在信仰立場不同的百姓面前、或是在強權的威脅下,也活出真實的見證。願我們今天也經歷聖靈的能力,在家庭、職場、社會中,見證我們所看見、所認識、所相信的復活主。

來自一篇標題為「十年後」(Ten Years Later, 1942) 的文章,後收錄在《獄中書簡》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