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啊!我們在這裏真好!」這是門徒與耶穌登上高山,看見榮耀的異象之後的內心感受和由衷的呼喚。不錯,美景當前、甜蜜團契、歷史回顧、驚人異象、榮耀顯現、靈性高峰等屬靈經驗真使人心曠神怡,此情此景,確令人流連忘返,難捨難離。難怪門徒希望美景常留,並且打算搭三座棚,一座為耶穌,一座為摩西和一座為以利亞,其實耶穌登山變像,是向門徒啟示祂來世的目的,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先知,而祂是要繼續和成全前兩者未完成的工作,祂來不是要接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山上的生活乃是為山下生活作準備,靈交之後便是行動,禱告之後便是工作。
今天教會不也是和當年門徒有同樣的反應嗎?教會的團契生活何等甜蜜,我們享受著主內弟兄姊妹的愛。講壇的宣講和屬靈的教導何等難忘,我們享受著寫意的崇拜生活,動人的詩歌,感人的見證,靈裏的交通和分享……這一切的一切不也是和當年登山變像的經驗嗎?「我們在這裏真好!」不錯,我們在教會內真好,有人喻表教會像洪水中的方舟,在它裏面可以得平安蒙拯救,但我們不要忘記教會也是怒海中的燈塔,更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延續。教會的牆應該是透明的,或是無牆的。教會的講壇不應高高在上,而是應該更接近路邊。教會不但扮演先知的角色,宣告上帝的慈愛和公義,更要作眾人的僕人,學效耶穌的榜樣服事人群。教會講壇的宣講若沒有行動的配合,所講的一切只是空言,愛心和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所以社會關懷是遵照耶穌的教導,在祂講完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之後,便吩咐我們說:「你去照樣行吧!」教會的社關行動不是用以作傳福音的手段,而是作宣講福音的伙伴,是見證基督的大愛,是無條件的,白白的施與,使人知道我們的主是真實的,我們的信仰是活的。
今天是社會關懷主日,讓我們欣賞「我們在這裏真好」的同時,不可忘記山下需要關懷的人群。在此呼籲主內同道們,不單支持和為教會的社關工作代禱,更應以行動參與,使教會更像主耶穌一般的活在人群中。
「恭敬追蹤耶穌慈悲的聖範,
耶穌聖工,便是一生行善;
茫茫世間,化成拜父的聖殿,
仁愛人生,化成感謝詩篇。」(愛人歌.普頌318)
正當所有人都注視北京奧運精彩比賽項目的同時,彌敦道一場大火以至兩位英勇消防員壯烈殉職,其捨身救人的精神,分散了我們對奧運的注意力。眾所週知,奧運的精神是不在乎勝利,而在乎參與;人生的目的不在獲取,而在乎奮鬥。奧運的格言是Citius,Altius,Fortius,更快、更高、更強,此語來自法國神父?東(Henri Didon)於一八九一年一次聯校運動會中向學生的訓詞,意思就是凡事要盡力而為,做到最好,追求卓越。在比賽中,運動員只要盡力拼搏,無論成敗,我們都為他喝采。而兩位消防員的犧牲更將這種積極的人生態度,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他們為了救人,已放下了個人的榮辱得失,生死安危,他們將人性的光輝發揮到極至,所以,我們更應為他們喝采。正如耶穌所提到的誡命總綱: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愛人。祂所用的「盡」字,可謂可圈可點。而祂自己更身體力行,為了愛而獻上了自己。
當我們說到事奉的時候,都會提及獻身,投身,委身(Dedication, Involvement, Commitment)這三個詞彙,而這三者是不能分割的,更是互相關連的,這不但代表了事奉的進程,而更表達出事奉的內涵和質素。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精彩地、深入地表達出更美的事奉應有的條件和要求。他真誠的以上帝的慈悲勸我們,真實地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樣的委身奉獻不單是聖潔的,是蒙上帝所悅納的,更是理所當然的。
提到事奉,很多人以為就是服務工作,在教會中或機構裡擔任一些工作,包括全職的或帶職的,總而言之凡是與上帝的工作有關,都加上事奉的美名,冠冕堂皇地套上神聖的職份。其實事奉是包括了基督徒的整個人生,和生活中的一切。換言之,基督徒的生命就是事奉的生命,在生活中無論大小事情都是為主而作,所以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整章提到獻為活祭的事奉之後,便詳論基督徒生活的有關問題。
所以獻為活祭的事奉,就是更美的事奉,就如奧運一般,神要求我們竭盡所能,「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6:1)。當我們為表現卓越突出的健兒喝采歡呼的同時,讓我們也為願意獻身,投身和委身,獻為活祭,忠心事奉的信徒獻上我們的感恩和讚美!
「請給我一個機會!」這是最近疑似藝人裸照風波的當事人在結束他當眾表白心聲時,最後的一個懇求。香港人是否接納他的道歉,真的給他一個機會呢?似乎道歉的不應只是他,應包括許多許多與這件事有關的人,但可惜的是許多人只知批評譴責,說三道四,說長論短,而忘記了自己也有份在其中,其實整件事社會也要負責任,包括偷窺、儲存、下載、傳閱、刊印、購買、盜竊、侵權甚至誇大宣傳,嘩眾取寵等行為。這使我們聯想到耶穌的至理名言:「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太7:3)又想起耶穌以一個巧妙的方法處理一個犯姦淫的女子,祂對當年的群眾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8:7)結果群眾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退去了,只剩下耶穌和那婦人,耶穌就對她說:「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0-11)這故事實在使我們慚愧,因為我們比不上當年猶太人的「自省」,和更比不上耶穌的「寬宏」。
其實基督教是一個給人第二次機會的宗教。還記得筆者多年前在新加坡電台福音廣播中,曾引用浪子回家的故事,並討論信仰問題時,強調上帝是給人機會的主。聖經也強調:「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連耶穌在十字架上也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這就是生命再生和復活機會的信仰,聖經中不斷提醒我們,人是有希望的,新的機會不斷等待著我們。當年馬太、馬利亞為拉撒路向主禱告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約11:3)後來耶穌強調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也必永遠不死。」(約11:25-26)這是新生命和希望的宣告。有人說香港真的有病了,在這個充滿病態的社會中,讓我們也向主呼求:「主阿!?所愛的香港病了!」求主也給香港一個機會,使香港得著醫治和更生。
「請給我一個機會!」這句話當事人不應向香港人懇求,因為我們不能也沒有資格給他一個機會,我們極其量只能體諒和接納。希望他有一天能把這個懇求改為向主的禱告。只要他真能悔改更生,主的恩典和赦免必臨到他身上,也必給他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