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二00九年的報告,本港超過七成家庭擁有個人電腦,其中超過九成可以連接互聯網。隨着手機功能的發展,上網不再限於坐安枱頭電腦之前,而是隨時隨地隨意的消遣,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香港人更曾榮膺上網時間全球最長,平均每日上網二十分鐘。網上世界自有一套文化和語言,網絡操守亦成為近年關注的問題,網上欺凌、不負責任的言論為人所熟知的。今期〈會訊〉介紹本會網頁,讓會友更熟知本會網上的資源,並請來牧者及會友分享對紅遍網絡的「面書」(facebook)之感受。
去年在香港舉行的「網絡與使命」研討會中,大會草擬了一份「基督徒網絡工作者約章」。轉載如下,給各位主內的網絡使用者作一個參考及反省:
1. 除了創造萬有的三一神以外,我們不認為資訊科技是萬能的,能夠解決人類所有問題。我們肯定資訊科技有助改善人類生活,但資訊科技本身同樣帶來「數位落差」與「網絡惡行」等。
2. 我們不要把任何科技、流行或最新技術當作神明崇拜,以科技取代神的位置。
3. 我們認定一切知識是從神而來,應當尊重知識產權;無論編寫或執行程式、或發放資訊,應當考慮對社會的整體影響。我們要積極善用網絡,傳揚真善美信息,並能貢獻社會、祝福人類。
4. 我們不要沉迷於電腦與網絡活動或工作,尊重安息的教導;開機有時,不上網也有時,甚至有時實踐「媒體禁看」(media fast),不讓個人成為「網奴」。
5. 我們應當尊重他人的私隱及個人資料;作為網絡工作者,我們要恰當管理並及時改善系統和資料保安,以保障個人與群體。
6. 我們不可使用網絡來損害他人與群體,應當體諒及專重他人;我們不要侮辱他人,不應作出性別及種族歧視、仇恨、暴力及剝削行為等。
7. 我們不應發放任何渲染色情或破壞家庭的不良資訊。
8. 我們不應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窺探他人的電腦檔案或闖進他人的系統;也不應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取用他人的資源。我們不要翻印或抄襲網上資訊,來當作個人的作品。
9. 我們不應發放任何虛構或與事實不符的資訊。
10. 我們不應貪婪他人的作品或程式,或貪求最新技術,我們接受技術或資源的限制,並能從中善用。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