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近了,很多人已經著緊地購買禮物,特別要趕及在海外截郵日期前寄出,然而要籌算甚合適的禮物往往令人大傷腦筋。第一個聖誕節,東方幾位博士送上金、乳香與沒藥,有解釋三份禮物預表基督耶穌的三個身份:包括君王、祭司與殉道者,甚有意思。
今天當我們迎見上帝時,我們可以給祂甚禮物?聖經以弗所書教導我們:「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弗5:19)用優美的詩歌讚美上帝,以此禮物獻呈給上帝,甚能表達出上帝的美好,因詩歌的音調與節奏美麗,字詞豐富,能刻劃出詩人及歌唱者對上帝心底的信仰。
然而單單唱好詩歌,安排美好的崇拜程序,甚至獻上最美麗的鮮花,使教會佈置得美侖美奐,是否代表上帝就會喜悅這些禮物?阿摩司先知宣告上帝駭人的話語,說:「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摩 5:24)之前還說:「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摩 5:22 - 23) 是甚使上帝討厭人的歌聲與琴聲?是甚使上帝不喜歡人的聚會與呈獻呢?阿摩司指出以色列民的問題焦點,說:「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摩 5:15),否則所有敬虔行動都成枉然。同樣以弗所書提醒我們在歌頌的同時,也要謹慎行事、愛惜光陰、不作糊塗人、不醉酒而反要被聖靈充滿。(弗 5:15 - 18)這顯示我們的敬拜讚美與生活態度不能分割。
保羅提醒我們:「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 12:1)將身體獻上是十分徹底的要求,是不是很過份呢?但當回想上帝對人偉大之愛,就是讓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5:8)這要求便顯得是「理所當然」,更重要是這奉獻在上帝眼中,是「聖潔」及祂「所喜悅的」。
當我們真誠地敬虔度日,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我們的生命便能全然向上帝唱出真善美,這種奉獻、這份禮物也必蒙上帝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