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恩明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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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名:
The Rev YU Yan-ming 
按立/轉職年份:
2010 
總議會調派及選委之職務:
香港堂主任牧師、鴨脷洲堂主任牧師、(監獄事工)、 學校教育部部長 
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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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8日 
主啊,求你教導我們禱告 
聖靈降臨後第7主日 
第30期 

近這個多月,參加或主持了不少祈禱會,參加的會眾,都比平日為多。從各人的眼神和祈禱服侍中,感受到他們渴想透過祈禱,得着心靈的安慰、生活的指引,並前行的動力。今週經課的福音書,正是主耶穌的門徒求教於他該如何禱告。
相對於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的記載比較簡潔,表達天父與兒女的關係,並兒女向天父祈禱的內涵和意義,當中包括:
(一)身分的確認
路加福音的主禱文,由稱呼「父啊」作為開始,一個直接了當卻是充滿親切情感的呼喚。這個呼喚,有着當時社會文化的影響,就是兒女若沒有父親的保護,根本沒法生存。今天,當我們開始禱告的時候,稱呼上帝為天父,可以肯定是一個無依無靠、全然信靠的身分確認。
(二)信念的認信
中文聖經的譯法「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往往予人一種上帝的名還未被尊為聖的感覺。NRSV的「hallowed be your name」,直譯是「被尊為聖的是你的名」是一個更肯定的宣告。我們每次如此禱告,確信上帝是超乎萬物,受人所尊崇的一位。而「願天父的國降臨」,不單是末世的事,也是今天的事,上帝的國已經降臨(already),但不是全部分而已(not yet)。我們祈求「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凸顯了天父持續的供應,不單在今天而是天天,我們實在不需要為明天而憂慮。「赦免我們的罪」和「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表達出耶穌基督的跟從者,不單着緊於與上帝的關係,也敏感於和別人的關係。
(三)信仰的力量
確立身分和信念之後,耶穌用上了不少的篇幅,反覆演繹「祈求就必得着」的比喻,具體地說明禱告者與天父上帝的關係。當我們不害羞、不懼怕、迫切地向天父祈求,他一定會垂聽我們的禱告,這是一個何等大的應許。當然,這個祈求必須以上帝的主權和旨意為先,而不是以人的需要和期盼為中心。
當我們意識到自己是來到一位怎樣的上帝面前,及我們與他的關係時,主耶穌便教我們禱告應有的方向及優先次序。在這紛亂的時代,讓我們在不懂如何禱告的時候,仍然能透過「主禱文」,重新確認我們的身分,認信我們的信念,並從禱告中,得着能力,渡過每一個艱難的日子。


2018年11月18日 
數算、回應上主恩 
收割節感恩主日 
第46期 

今天乃收割節感恩主日,三代經課舊約讀到哈拿的故事,一位不育的婦人,到聖殿祈禱,蒙祭司祝福之後就懷孕產子,實在是值得感恩。故事卻很容易使我們覺得事事從心所欲,就值得感恩;不然,事與願違、屢求不果,又那有「恩」可以去「謝」呢!究竟信徒如何「數算」、又應該如何「回應」上主之恩呢!
  上帝教導以色列所有男丁,一年三次(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在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並要按自己的能力,照上帝所賜的福,奉獻禮物(申命記16:15-17)。以色列民帶着歡喜快樂的心,在這些節期,盡自己的能力,將所得的收成獻呈上帝,毫不保留,回應上帝的恩典。我們相信,萬物都是從上帝而來。
  哈拿感謝上主聽她的禱告,以行動積極回應上主,將孩子起名「撒母耳」,表示兒子從上主那裏求。更在撒母耳斷奶後,帶同他和祭物去聖殿獻祭,以感謝上主的恩典,並將最寶貴的兒子獻給上主,使他終生歸給主。
  希伯來書10章提及所有祭司屢次獻上的祭物,都不能除去人的罪。然而耶穌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使人永遠成聖完全。所以我們藉着基督,過犯得蒙赦免,也不用為罪獻祭,卻要緊記與上帝所立的約,藉着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我們得到真自由。
  在我們再次思想感恩和回應的課題時,要誠實問自己:
(1) 是否相信萬物都是從上帝而來,以致我們能夠每天數算主恩,無論是順或逆,得時不得時,我們都能夠感謝主恩,因為上帝讓我們在不同境況中,都能夠經歷上主奇妙的恩典。
(2) 是否能夠心存喜樂,無論何境況,都能夠頌讚上帝的偉大和恩典。
(3) 是否願意積極回應。以哈拿為榜樣,她積極回應上帝的厚恩,盡自己的能力,將上帝所賜給我們的,都獻給上帝。
  在收割節感恩主日,讓我們重新肯定,萬物都是從主而來,我們必須心存喜樂,盡力把所有的奉獻予主。


2018年02月25日 
社會服務與社會行動 
社會關懷主日 
第8期 

在每年的社會關懷主日,我們都會在崇拜之中,邀請各社會服務委員、機構董事和全體會眾,一同用啟應方式誦讀於2003年通過的「社會服務使命宣言」,再一次向上帝立約,承諾身體力行,以志願精神推行各項社會服務,見證上帝的臨在,至今已經有十五年之久。究竟這是一個慣常的儀式,還是我們都真正明白「使命宣言」的精神﹖我們又是否理解社會服務和行動的關係呢﹖我想起兩個片段:
  今年一月中旬,天文台預測月底的天氣會非常寒冷,觀塘堂的弟兄姊妹建議開放堂會禮堂作為「臨時避寒中心」,以接待區內的無家者,讓他們能在一個比較溫暖的地方度宿。送暖服務在短時間內籌備,得到觀塘社會服務處和相關機構熱心支持,服務得以順利開展。這是觀塘堂的弟兄姊妹首次外展探訪區內的無家者,除了送上慰問、熱食和乾糧外,同時也邀請無家者到堂會度宿。參與的弟兄姊妹均認為送暖服務能認識及服侍區內有需要的人,實踐「愛鄰如己」的教導,因此由原定的兩個晚上,延長至九個晚上。
  另一個片段,就是社會服務部屬下的「社會事務關注小組」在過去十多個月內,就回應社會重大議題,先後兩次發表公開聲明及禱文,包括於二0一六年底關於全國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而釋法之事件,以及今年一月底立法會補選參選人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事件。在討論和草擬過程中,組員對聲明的立場、內容和措辭都謹慎地處理,並且要獲得超過八成社關組員同意,方能發出。而社關小組在討論過程中,或發表聲明之後,都面對不少壓力,甚至反對的聲音。有時筆者暗想,如果社關小組對這些議題不作任何回應行動,組員就不用承受壓力,但這是我們對上帝的承諾嗎?
回看「使命宣言」所講的關懷、服務和行動,當中註釋清楚說明:「都是基督徒在回應上帝恩典中應有的職事,三者互為內在,互相關聯,缺一不可」。之後又進一步解釋「社會行動」,是「透過發起、領導或參與符合信仰原則的集體行動,去改良或改革社會制度,使上帝的旨意更顯人間」。筆者並非指前述的送暖和聲明行動,就等同於符合我們信仰原則的標準社會行動,只是想激勵弟兄姊妹在社會關懷與服務之外,盡心思考如何處於社會一些不公平的制度下,參考耶穌基督的生活和教訓,用自己認為合宜的方式,積極參與改革社會的行動。「使命宣言」提到作為信徒的三個身分——先知、祭司和僕人,我們會否以不應該參與或牽涉入「政治」,而忘卻自己應有的身分呢?
  在社會關懷主日,祈求聖靈大大充滿我們,使我們能夠貫徹教會的「社會服務使命宣言」,作個真正的循道衛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