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世紀的猶太社會以父系傳統為主,婦女地位低微,記載於《塔木德》(Talmud)的一位猶太拉比禱文如此說:「感謝神,祂沒有讓我成為一個女人。」猶太婦女很年輕結婚,她們的職責就是傳宗接代,打理家頭細務。她們不能公開地與男士交談,她們無權接管財產,除非透過男性親屬幫助。她們可以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被丈夫休棄,但她們卻無權休棄丈夫。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婦女只可以在外院敬拜。在會堂中,她們也必須與男士分開,並且不能高聲朗讀經文。
耶穌沒有視婦女為次等的,相反祂以尊重和愛的態度來對待婦女。耶穌公開地與婦人說話,祂親自安慰那位拿因城的寡婦,並叫她的兒子復活過來(路七11-17)。祂醫好被靈附身、病了十八年的駝背女人,對她說:「婦人,你的病好了!」又按手使她的腰直起來(路十三11-13),並且稱她為「亞伯拉罕的後裔」(daughter of Abraham),給她身分和尊嚴,使她與男性一樣有同等價值。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約四4-42)更是突破了猶太人的傳統。
耶穌看着那患了經血不止病有十二年的婦人,祂心裏滿有憐憫,不想她靜悄悄地得到醫治,而是要眾人知道她是被潔淨的(路八43-48)。當文士和法利賽人將一個行姦淫時被捉拿的女人帶到耶穌面前時,耶穌沒有定她的罪,只是勸勉她以後不要再犯罪(約八1-11)。
耶穌跨越了性別的障礙,接納婦女們跟從和服事祂。在伯大尼,馬大和馬利亞兩姊妹熱誠的接待耶穌(路十38-42),也有婦女從加利利便跟隨耶穌,並服事祂(太廿七55),亦有好些婦女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路八2-3)。很明顯地,有一群婦女,懷着受苦的心志跟隨耶穌。
耶穌在祂當時的年代中,跳出了社會對性別所設定的框框,祂尊重人,那管是男是女。耶穌對婦女不存偏見,不說貶抑的話,這個提醒我們今天無論面對男或女,我們都要存愛和尊重的態度。耶穌欣賞婦女們的各樣才能,接納和重視她們,我們也要多去欣賞、接納和尊重不同的人。
「立約主日」在每年第一個主日舉行,讓循道衞理宗信徒重新委身作主門徒,過聖潔公義的生活。這個主日我們以喜樂的心慶祝上帝給予以色列人那份愛與恩典的關係,一份延伸到我們這外邦人身上的立約關係,就是上帝作我們的上帝,我們要作祂的子民。
這個立約關係是一份禮物,不是一個要求;這是一個蒙恩途徑(Means of Grace),不是人與上帝之間交換服務的契約。透過這「約」,我們進入與上帝之間一個愛的關係裏,並永遠在其中生活。既然上帝委身於我們,那我們又是否選擇接受這關係並同樣地回應呢?我們可以怎樣重新調整我們的生活來委身於這立約關係?
立約主日源於會祖衞斯理約翰對基督門徒生活的理解。他視上帝與人之間的立約關係如同婚姻一般,以愛和委身來維繫,不論是個別信徒層面或是信仰群體層面。我們不單接受這份愛的關係,我們更要在這關係上不斷成長。上帝不斷以愛呼喚我們、更新我們,因此我們也當竭力追求在愛與聖潔中成長。
衞斯理約翰參考十七世紀清教徒Joseph and Richard Alleine的著作,在一七五五年設立了立約崇拜,透過禮儀幫助信徒完全地向上帝敞開心靈,並且更深領受上帝的邀請,向上帝作出愛與委身的回應。立約崇拜不離聖餐,讓信徒透過紀念耶穌的受死流血,具體地體驗這以愛連繫的立約關係。
每年的立約聖餐崇拜,不但讓我們一同慶祝上帝為我們所作的一切,更讓我們確實地選擇過上帝喜悅的生活,再次將自己和生活的每一個部分奉獻給上帝。立約禱文中寫著:「上帝啊,我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祢。在祢的創造中指派我站適當的崗位。讓我為祢受苦;分配做祢要我做的工作。給我各種任務,或當祢呼召別人時,讓我肯站在一邊。無論是高升,或是降卑;無論富足,或是貧窮。我樂意將自己和屬於我的一切甘心奉獻給祢。神聖的上帝,父、子與聖靈,祢屬我,我也屬祢。但願在地上所立這約直存到永恆。阿們。」在強調個人主義的時代中,人常常要標榜自己,要站在人前,甚至要作自己的主人,所以當我們認真細讀這個禱文時,就讀不下去。但當我們謙卑地回到上帝的愛中,便不難發現這個禱文其實是一篇愛的宣言,是關乎我們怎樣以愛和喜樂去回應這份立約關係。
願我們都靠上帝的愛和恩典,堅守與祂所立的約。阿們。
耶穌呼召我們從孤單進入獨處。孤單是內心的空虛,而獨處就是內在的豐盛。這是一個透過個人屬靈成長而達至與主共融的旅程。耶穌在最後晩餐後對門徒說:「看哪,時候將到,其實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留下我獨自一人;然而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約十六32)在獨處中,我們最不孤單。
繁忙的生活、對孤單的害怕、對發現真我的恐懼,往往叫人卻步,攔阻我們進入獨處,也阻礙我們與主建立深度的相交。我們退到曠野去,為的不是避開人,而是從人群和事務中抽身出來,進到獨自面對自己和上主的空間,與自己的心靈及宇宙的創造主對話。過程中,我們就生活中的不同經驗進行整合和消化,漸漸形成一個相對自足的內心世界,進而亦會影響到個人與外在世界的關係。耶穌在世的時候也經常進行獨處(太四1-4;十四13, 23;十七1-9;廿六36-40;可一35;六31;路五16;六12)。
真實的獨處並不是外在的,不是周圍沒有人或沒有聲音,而是在我們的心靈中有一個敞開的空間,可讓自我和上主在其中稍作停留。當然我們也需要一個實際獨處的空間,最少是一個房間,或一個角落,是沒有人打擾我們、留意到我們或找到我們的。在那裏我們能夠鬆開外在環境對我們的束縛,讓腦袋閒下來,把所有情緒或感受帶到主面前,與祂對話,感受祂的臨在。
二十世紀的德國神學家潘霍華說:「凡不能獨處的,就當小心團契生活。凡不能在團契中生活的,就當小心獨處。」教會是群體的生活。很多人因為害怕孤單寂寞而來教會。來到之後又容易感到對教會失望,因為在信徒群體中也難免出現複雜和糾纏的人際關係。這些時候我們最需要獨處,先去處理自己內在的困難。人需要先要了解自己最深處的需要,學會聆聽自己內在的聲音,邀請上主介入,才能真實地去愛別人,交出真心向他人敞開,重新融入群體生活。
真正的獨處,能使人更加熱愛上帝和投入群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