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加福音十六章記載了財主和拉撒路的片段。財主生前天天過著奢華宴樂的生活,而拉撒路是一個討飯的人,全身長滿了瘡,要靠人帶來這財主的門口,指望想得到財主掉下來的零碎食物來充飢。結果,拉撒路未能如願以償。
這財主明顯地是既得利益者,對他來說施捨給拉撒路絕不是一件難事,然而他對拉撒路的漠視,甚至鄙視,很可能是因為拉撒路的出現,更凸顯了社會中的不公不義和財主對別人的剝削和壓迫。
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這些狗貪食,不知飽足,這些牧人不知明辨,他們都偏行己路,人人追求自己的利益。」(賽56:11)貪婪令人失去知足感,使人產生無止境的追求,好像賽狗場上所有賽狗都瘋狂地追逐那在前的電兔,這是一個不會達到的目標。縱使一天那賽狗追上了電兔,卻發現那電兔不是美味的食物。有些人確實每天都是在追逐一些他們達不到的目標,縱使真的得到仍不會為他們帶來美好的結果。
主耶穌曾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16:26)耶穌提醒我們甚麼是重要的,不是由我們自己界定的,乃是其本質已經決定的。很多人常常認定賺得全世界就是最重要,並且願意付上一生來換取回來。結果,這一切都轉眼成空,如飛而去。其實,主耶穌已經帶出活出生命本身才是最重要的,他自己也曾說:「我來了,是要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下)就是能夠獲得從上帝而來的豐盛生命才是有永恆價值和終極意義。
「少獲利,行事公義,強如多獲利,行事不義,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8-9)原來在上帝的眼中,不在乎是否獲得利益或既得利益如何,上帝卻在乎我們是否按着他的指引行事公義。否則,我們就會成為那個財主一樣,在世生活時只顧自己而忽視他人需要,成為不義,最終後悔莫及。切記!
九月十日晚上七時半在本會九龍堂禮堂由本會屬校七間中、小學聯合舉行歷史性法團校董會成立後首次會議。本會去年就有關章則條文與教育局同事在文件往來已無數次,我們的目標是要盡量爭取本會作為辦學團體的應有角色和地位。
以往學校校董會是直接隸屬於所屬的辦學團體管理,直至十多年前教育統籌局(即教育局前身)推行校董會法團化,強制學校要成立法團校董會,使學校校董會的管理權從辦學團體轉移到學校不同持分者掌管。結果,使辦學團體原本的領導地位和管理角色分開;辦學團體日後只能夠扮演着理念上領導地位,但是學校管治權則由學校不同持分者所組成的法團校董會負責。
本會一貫以來的立場是積極鼓勵學校不同的持分者直接參與校政的管理,提高校政管治的透明度,亦提升持分者對學校的歸屬感。從九十年代起,本會屬校亦逐漸開始邀請教師和家長進入學校校董會參與會議討論,共同決策校政,效果理想。緃使本會學校仍未成立法團校董會,本會所屬學校的校董會成員已包括了校長、教師和家長,甚至有校友和獨立人士加入參與,彼此間同心協力管理學校。
今天,法團校董會已經成立了,意味著該校董會在法理上是完全獨立,不受任何干預。不過,辦學並不是靠權力來推動的,乃是靠理念和信念、靠堅持的態度、靠生活的感染,靠生命影響生命。因此,我們會繼續致力推動優質生命教育,不單只讓我們的學生懂得欣賞生命、珍惜生命、熱愛生命及分享生命,還延伸至不同持分者的生命,尤其是教師的生命成長。我們相信讓每個持分者更認識本會的辦學宗旨與理念,就會更齊心努力辦好我們的學校。
法團校董會的成立,在法理上校董會是完全肩負自己的責任,同時與辦學團體割離為獨立個體,這是我們最不認同的地方。不過,作為辦學團體,我們會繼續樂意承擔責任、投放資源,與我們屬校並肩同行,為學生的福祉盡上最大的努力。我們相信辦學團體與屬校校董會不單單只存在著法理的關係,我們也會有相同辦學理念的關係、相同辦學歷史傳統背景的關係,相同信仰價值系統基礎的關係。我們相信法團校董會不會使我們彼此間的關係分割的,相反,法團校董會成立的新里程卻時常提醒我們,關係不是靠法理成立的,乃是靠關愛和承擔而建立的。
「凡事要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和平彼此聯繫,竭力保持聖靈所賜的合一。」(弗4:2-3)
藉今日學校教育主日所選讀的經文馬可福音9:33-37來思考生命教育。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34節)那些門徒認為當他自己獲得「權」的時候,就會在眾人中成為大,成為首,眾人就會聽從他,也會跟從他了。這些念頭都是以自我來出發的。這段經文分別出現於馬太、馬可和路加三卷福音書裏,唯有馬可福音記載耶穌的教導:「若有人願意為首,他要作眾人之後,作眾人的用人。」(35節)耶穌正要糾正那些想要作領袖的想法,領袖並不是要爭取別人的注意,也不是要接受別人的服事;相反的,領袖需要隱藏自己,站在群眾的後面成為他們的支援和補充,讓他們成為別人的焦點,也需要謙卑地甘心地成為群眾的僕人,扮演着服侍的角色,使群眾獲得最大的益處。
「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37節上)接着,主耶穌更領了一個小孩子來,盼望能扭轉門徒那「為己」的心態。那個小孩子自己可以站立,又可以讓主耶穌抱起來,可見小孩子的年紀不會太大的,約在幼稚園階段。耶穌提出一個要求,要門徒接納那個小孩子。耶穌將自己降低為小孩子,接納那個小孩子就等同於接納耶穌自己,使門徒不要小看這小孩子,在耶穌眼中小孩子就像自己般尊貴。門徒要接納小孩子就是要照料他、保護他、接受他,並且用他所能領悟的能力與他溝通。換句話說,門徒要接納那個小孩子,就首先要有「捨己」的心態,不再從自己出發,要從小孩子的角度出發。
「凡接納我的,不是接納我,而是接納那差我來的。」(37節下)耶穌要讓門徒的目光不要單單放在自己,亦不可祇注目於耶穌,更加要放眼於永恆──生命的創造者。當人真正認識那生命的創造者,就更認識生命的意義,亦更認識自己了。
從這段經文,讓我看見生命教育的三個層面:從「為自己」的層面作為起點,進而延伸至「為他人」的層面,最終邁向「為永恆」的層面。